舒心
全國政協委員
香港各界文化促進會執行主席


今年兩會,全國政協委員、本會執行主席舒心提交了「關於盡快啟動多元解紛立法工作的建議」的提案,建議積極推動全國立法,明確解紛職能;推廣黨政主導模式,重塑糾紛解決格局;堅持非訴優先,強化前端分層過濾能力;健全保障機制,大幅提升解紛實效;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良好環境。

舒心指出,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建設特別是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建設是一項龐大的系統工程,必須置於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的大局中謀劃、部署和推進。現實工作中,也存在發展不均衡、規範化不足、聯動效能低等問題,有必要通過立法行為,對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建設進行規範。

他建議自上而下加快制度建設進程,推動全國人大啟動多元解紛立法。立足「一站、集約、集成、在線、融合」五個關鍵,建立健全「前端接收響應、中端辦理反饋、後端回訪監督」的閉環式工作機制。

「從全國來看,凡是多元化解工作做得比較好的地區都是當地黨委、政府高度重視支持的地區。」舒心建議自上而下推動各地成立高級別矛盾糾紛多元化解領導小組,強化組織領導,統籌轄區矛盾糾紛多元調處化解工作,協調處置轄區內或者跨轄區的重大複雜矛盾糾紛等。

「建議建立『遞進式』糾紛分層過濾體系,推動糾紛盡量在進入訴訟程序前得到化解。」舒心認為,應積極搭建黨政主導的糾紛多元化解綜合服務平台,推動訴調對接中心與訴訟服務中心融合,推動形成「社會調解在前、法院立案在後」的解紛格局,進一步完善調解行政裁決、訴訟等有機銜接的糾紛解決機制。

在健全保障機制方面,舒心建議完善多元解紛信息平台的建設與對接,構建起「資源共享、分層遞進、智能解紛」的在線糾紛解決模式,建立可持續的多元解紛經費保障機制,將調解、仲裁、公證等多元解紛服務納入政府採購目錄,探索公共服務多元化供給模式。有關部門要積極引導社會改變「解決糾紛就是到法院打官司」的觀念,加大對調解、仲裁等非訴訟糾紛解決方式的宣傳、引導和監督,讓群眾充分了解、自覺認同多元糾紛解決機制。